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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员访谈录(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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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教研员工作的性质为“研究、指导、服务”。研究能改善实践也使研究者得到提高,是工作创新和发展的推动力。美术教研员在工作中进行研究性思考、探索,才能更有效地指导和服务于教师。
作者 肖弋 朱小林
出处 《中国美术教育》 2008年第3期22-24,共3页 China Art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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