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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死亡流浪汉打赢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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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我国关于无名氏流浪人员遭车祸身亡的法律救济制度在立法上尚处于空白,也是社会救济制度体系暴露出的盲点,如果没有任何部门为他们主张权利,那么人的生命权如何得到尊重,肇事方和保险公司的民事责任又将怎样得到体现?如果由民政部门代为要求赔偿,获得的赔偿款又该如何管理使用?
出处 《广东民政》 2008年第5期12-1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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