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以下简称法律硕士教育)自从1996年在部分高校试点以来,取得了较大发展,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我国高层次法律人才的紧缺状况,在校生也已经达到一定规模。然而,由于法律硕士教育是一个新生事物,与传统的法学硕士教育有着很大的不同,对于如何办好法律硕士教育,许多高校至今仍然感到有些迷茫,不少教师甚至对于如何给法律硕士班学生上课感到一筹莫展。
出处
《高等教育发展研究》
2005年第3期79-81,共3页
Research in Higher Education D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