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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修志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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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自治区第二轮地方志编修工作中,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新疆检验检疫局)史志办被确定为自治区第二轮修志试点单位。作为试点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轮地方志编修工作的通知》,做好试点工作。新疆检验检疫局史志办向局党组和主管局领导汇报了自治区修志试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局党组专题研究了第二轮修志工作,按自治区地方志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开拓创新、探索规律、树立典型”的工作要求,围绕“出书、出人、出经验、出理论研究成果”的工作目标,统一部署了新疆检验检疫局的修志工作,对修志工作提出了“高标准、高质量”要求,要紧贴修志实际,努力实践,达到试点目的。
出处 《新疆地方志》 2008年第2期26-2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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