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建筑公司两次转移债务,我们该如何要回血汗钱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涂料施工工人,2006年11月,我承包了在我县城某商品房的楼道及公共部分的涂料施工,并与建筑公司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施工过程中按工程进程付款,完工后一个月之内付清承包款。”在施工过程中,建筑公司仅给过我1万元生活费。到2007年3月25日工作完工时还欠我19957.5元。我多次找到建筑公司讨要工资未果。后来建筑公司把欠我的工资转到房地产开发商名下。
作者 通律师
出处 《农村百事通》 2008年第12期67-67,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