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具有极大的涵盖性和扩展潜力,其中应急性、临时性的处置活动成为政府基于公共安全考虑而调度公安机关最常见的理由。在自然灾害处理和救援方面,公安机关由于公共安全职能的边界不清晰,导致救援职责模糊,使得公安机关在自然灾害危机处置中难以体现专业优势。明确公安机关在自然灾害处置救援系统中的职能定位,有助于改变公安机关在救灾中的被动局面,促进其在灾害救援系统中的效率。
出处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08年第3期101-104,共4页
Journal of Jiangxi Public Security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