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司法鉴定体制改革是自下而上地逐步推行的,各地司法鉴定地方立法,在国家司法鉴定制度的逐步完善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推动下,于2007年11月23日,在全国率先修订了司法鉴定的地方性法规《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和评价,认为该《条例"》会对各地司法鉴定法制建设产生积极的影响"。本文主要谈一些就《条例》修订中的做法和体会,为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地方立法抛砖引玉。
出处
《中国司法鉴定》
2008年第3期64-65,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Forensic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