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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回应企业质疑“电子监管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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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年初,国家质检总局第三部委联合公告,要求在今年6月前,我国食品等9大类、69种重点产品必须全部纳入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接受附码电子监管。随着“电子监管码”实施日期的临近,一些食品企业质疑的声音也越来越高。4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对企业质疑做出回应,推广电子监管码无意增加企业负担,将与上书企业进一步沟通。
出处 《塑料包装》 CAS 2008年第3期25-25,29,45,共3页 Plastics Packag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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