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历史的逻辑必然,也是时代的现实需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一种社会发展的哲学理念,既充满着悠久的中西传统哲学文化的底蕴,又有着深厚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唯物主义基础,具有深刻而丰富的哲学内涵,即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的身与心的和谐以及国与国的和谐。而且,以上四个和谐本身也是"四位一体"的和谐关系,它预示马克思关于"人"的"历史之谜的解答",即在共产主义理想的"和谐社会"中,实现了人的自然本性与社会本性向人自身的全面"复归",从而最终生成全面发展的"完整的人"。
出处
《大连干部学刊》
2008年第6期10-13,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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