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被引量:7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第一条 为了规范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根据《护士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 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机构地区 卫生部
出处 《中国护理管理》 2008年第6期8-9,共2页 Chinese Nursing Management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99

引证文献7

二级引证文献49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