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新企业所得税对外资企业的影响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经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企业所得税主要做了六个方面的调整:一是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由现行的33%、24%和15%统一确定为25%。二是取消了对生产性外资企业实行的“免二减三”政策,及对出口型外企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三是新《税法》公布前实行15%和24%等低税率的老企业,享受低税率过渡照顾并在五年内逐步过渡到新税率。
作者 刘畅
出处 《经济技术协作信息》 2008年第15期25-25,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