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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高速的公司治理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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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1999年上市至今,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北高速)饱受丑闻和诉讼的煎熬。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下称黑龙江高速)、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吉林高速)和华建交通经济中心(下称华建中心)作为东北高速的三个共同发起人,分别代表黑、吉两省交通厅和交通部的资本,为了平衡三方力量,防止一股独大,公司在设立之初采取了黑龙江高速持股30.18%、
作者 郭建鸾 杨曼
出处 《财务与会计(理财版)》 2008年第6期36-38,共3页 Finance&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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