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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垄断法关于保护公共利益的目标研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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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反垄断法的价值目标体系是多元的,保护公共利益是反垄断法最高层次的目标,对其他目标具有概括和补充的作用。虽然我国反垄断法没有对公共利益做出具体的界定,但是通过列举的方式表明与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相关的事项可以作为公共利益得到反垄断法的豁免。
作者 饶粤红
机构地区 广东商学院
出处 《法制与经济》 2008年第12期70-71,73,共3页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 1赖源河.公平交易法新论[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 2[英]边沁(Jeremy Bentham) 著,时殷弘.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M]商务印书馆,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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