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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实务》教材例题处理之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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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长期借款利息费用的处理 关于借款利息的处理,新旧会计准则的规定有很大差异。原会计准则将预提的短期借款利息记入“预提费用”科目,将预提的长期借款利息记入“长期借款”科目。现行会计准则取消了“预提费用”科目,设置了“应付利息”科目用于核算借款利息费用。然而《初级会计实务》(2007)教材中文字表述与实例处理存在矛盾,给应试者带来困惑,必须加以修订。
作者 赵亮 彭广林
出处 《财会月刊(下)》 2008年第6期94-94,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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