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有股减持,是在中共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若干重大问题决定》中提出来的。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和股票计划额度管理原因,我国现行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普遍存在国有股、法人股、流通股。但国有股、法人股在总股本中所占比重过大的问题日趋突出,国有股减持始于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的发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减持国有股的对象指社会公众及证券投资基金等公共投资者。减持国有股所筹集的资金交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然而在四个月后沪深两市股指分别下跌700点和1670点,1.8万亿总市值和5000亿流通股市值灰飞烟灭。同年十月底,中国证监会宣布停止减持国有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