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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法探讨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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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高校教师薪酬体系主要有两种方式:基本收入加课酬制与业绩津贴制。基本收入加课酬制是将教师的工资分成基本收入和课酬两部分,由于教师课程集中安排在每年的3月-6月及9月-12月,加上每年学生外出实习及毕业生论文指导等都会导致教师每个月的总收入不一样;业绩津贴制是先确定教师一年基本的工作量,教师在完成基本工作量后就可获得基本工资和业绩津贴,在年末或者学期末支付超课时部分的酬金及指导论文的费用等,如果未能完成标准工作量,则相应扣减其津贴。在这种发放方式下,教师的各月收入就会相对比较均衡。
作者 唐慧敏
机构地区 湖南科技学院
出处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79-8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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