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是国家为支持散装水泥事业发展而设立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金额缴入地方国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部、国家经贸委财综[2002]23号文件明确规定:除国务院、财政部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改变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对象、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或减免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该项资金是目前国家仅保留十几项专项基金之一,设立此项专项资金是国家制定的一项重要经济政策,
出处
《散装水泥》
2008年第3期12-13,共2页
Bulk C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