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指出农民特权是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对比分析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公约1978年和1991年两个文本中关于农民特权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发现,农民特权将按1991年文本所指方向发展。笔者对我国从制度上如何完善和应用农民特权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发展提出四点建议,即重视"农民特权",提高全民的品种权保护意识;强化"农民特权"的保护,将受保护的繁殖材料扩大到收获材料;保证"农民特权",将育种者的生产权扩大到非商业目的的生产;加强植物新品种的司法保护,合理规范"农民特权"。
出处
《农业科技管理》
2008年第3期19-22,共4页
Management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基金
农业部植物新品种DUS测试项目(200803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