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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出口钢材产品归类(一)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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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1月1日起,我国再次调整钢材产品的出口关税,铁合金、钢坯等大量初级产品和半成品的出口关税率上调10%;部分铁或非合金钢的窄板材的出口关税率由原5%上调到15%;铁或非合金钢的普通盘条、条杆、角材等产品的出口关税率由10%上调到15%;而合金钢和不锈钢制产品除个别产品外基本未进行税率调整。焊管产品调整幅度,所有普通焊管均从零出口关税上调到15%的出口关税率。
作者 洪静
出处 《中国海关》 2008年第1期72-72,74,7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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