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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公司是一外资企业。现经珠海横琴海关和九洲海关出口货物到客户后。由于品质不良需退回我公司进行维修后复出口。现不良品全部到达九洲海关。请问;1.原来出口货物因一部分经横琴海关,一部分经九洲海关出口,退回时可以在九洲海关办理审批吗?2.不良品修理复出口时。是否只可在九洲海关或在横琴海关。还是可在其它海关。对出口口岸有无限定?
出处 《中国海关》 2008年第5期55-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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