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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去的土司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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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元、明、清时期,中央政府为了笼络西北、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施行了“封土司民”政策。由各族首领任土司官,世袭,各统其部众,分封土地范围。 土司军队服从中央的征调,或守边或保城。土司有朝贡义务;对土军、土民及辖区的山林、土地、物产有自治权。 连城鲁土司是西北众多土司中影响最大的土司,从始祖脱欢在明洪武二年投明起,到民国21年因“改土归流”被废除,共传十九代,经历560多年。
作者 石宝琇
出处 《西部大开发》 2008年第7期41-43,共3页 West China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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