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那么法学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经验丰富的法律职业群体。诊所法律教育在中国开展以来,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阻碍,教学效果与美国诊所法律教育差距较大,故而,有学者提出诊所法律教育中国化的反思问题。鉴于此,本文将从诊所法律教育在美国兴起的社会背景、诊所法律教育的目标和制度保障方面,与中国诊所法律教育进行比较,论证中国诊所法律教育的中国特色,阐明中国诊所法律教育具有独特的自我评价标准,而非当前的美国标准。
出处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5期122-124,共3页
Journal of Xiangtan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湘潭大学教改课题<法律诊所教育与我校实践性法律教学改革>(0429/2904013)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