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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漫游 雾里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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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2月13日,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公布了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最终方案—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主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4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
作者 顾列铭
出处 《新经济》 2008年第3期68-69,共2页 New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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