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统一我国的行政强制执行法我国目前没有统一的立法来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模式,而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制定了专门的行政强制执行法,明确规定了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条件、措施和程序。德国早在19世纪中期,就有了相应的立法规定,如《普鲁士警察行政法》,在此基础上,1953年4月27日又颁布了《行政强制执行法》。该法对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的行政立法都产生了重大影响,是世界上公认的一部比较完善的行政法。
出处
《法律适用》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96-96,F0003,共2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