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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无须承担成年子女上学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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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家女》编辑部:我与丈夫因感情不合于1999年离婚,儿子由前夫抚养,当时我们约定,我按月支付200元的抚养费至儿子18岁止。去年儿子考上大学后,己19岁的他三次向我提出要我每年承担两万元的教育费。我眼下经济困难,答应只能每年给他一部分的生活费用,他不能接受:在他爸爸的鼓动下,说要到法院告我。请问,父母是否有义务承担成年孩子上大学的费用?
作者 赵景文
出处 《农家女》 2008年第7期45-45,共1页 Rural Wo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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