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5年7月6日,欧盟颁布了《用能产品生态设计指令》(以下简称《生态设计指令》)。该指令基于生态设计,核心是要求制造商对产品进行"环境化设计",目的是使产品在其生命周期内的成本和环境影响最小化,以尽可能少的材料、能耗提供尽可能多的产品和服务,同时减少浪费。《生态设计指令》的宗旨是在于通过制定一个具有连贯性的综合法律框架来规定用能产品的环保设计要求,符合"整合性产品政策"(IPP)原则。《生态设计指令》对完善我国节能减排法律法规体系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我国应将生态设计原则作为环境法律的原则之一,在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用能产品生态设计法。
出处
《法治研究》
2008年第6期10-15,共6页
Research on Rule o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