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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地震灾区救灾期间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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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5月12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支持地震灾区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08]3号)的要求,为确保地震灾区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现就做好救灾期间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08年第6期18-18,共1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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