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的部署。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出了《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农民工工作的紧急通知》(人社部明电[2008]4号)。各地农民工工作协调机构和各有关部门立即行动.及时了解来自灾区的农民工在本地区的工作和生活情况,采取各种措施。提供通讯和交通便利。协助他们与家人联系;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08年第6期19-20,共2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