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发展改革委设置乳制品加工行业准入门槛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发布的《乳制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规定,新上加工项目(企业)必须符合“与周围已有乳制品加工企业距离在60公里以上,且加工规模为日处理原料乳能力(两班)200吨以上”等条件。将于今年4月1日生效的上述准人条件还规定。
出处 《中国包装》 2008年第3期109-110,共2页 China Packaging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