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间金融在此的定义是与正规金融比较而言,即没有经过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种金融组织形式、金融行为、金融市场。它的直接形式有直接的民间借贷、轮转基金、私人钱庄、典当、农村合作基金以及一部分集资行为。从制度的角度看,它是民间经济主体在寻求不到体制内金融制度或者主流金融供给支持情况下的自发衍生物。民间融资是现阶段中小企业最有效、最合理、最可行的融资渠道,其能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从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出处
《农村农业农民》
2008年第6期32-33,共2页
RURAL AREAS,AGRICULTURE & FARM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