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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汶川大地震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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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我公司总部设在江西省,在四川省映秀镇有一个项目部,这次地震我公司人员和财物都受到了损失,请问国家税务总局对此有没有相关规定,如伤亡人员的赔偿,工程机具的损失等等可不可以在成本损失中直接列支?
出处 《财会学习》 2008年第7期43-44,共2页 Accounting Le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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