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国有股自由交易过程中,由于法人机构与战略投资者有时违背"公平"原则,损害了其他投资者的利益,所以必须进行调控。政府利用国有股调控经济,可增强国有资产存量的流动性,同时也是国有资本退出相关产业或调整所有权以及结构的重要方式。减持国有股使中国证券市场规范化,既不能以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发展为由而损害国有利益,也不能仅从国有资产所有者的立场出发而损害投资者利益。要使公众流通股、法人股、国有股走向统一。真正实现国有控股企业股权多元化的功能,形成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对证券市场完善并产生有效性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98-100,共3页
Academic Exch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