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视点背景国外发生巨灾后,保险赔款可承担30%甚至60%、70%以上的损失补偿;而在中国,今年初雪灾过后,保险覆盖的损失不足1%,而此次四川汶川震灾保险覆盖的损失更是微乎其微。分析人士指出,与震灾造成的巨大损失相比,保险业目前的已赔付款项无疑是杯水车薪,这凸显了中国保险覆盖率过低、巨灾保险机制缺位的尴尬局面。于是,有关专家呼吁,中国应尽快明确巨灾保险立法工作,设立巨灾保险专项基金,建立政府支持下的巨灾保险制度和建立巨灾风险分散制度,让保险充分发挥灾后援助和赔付的保障功能。据称,中国保监会正在着手与有关部委联系,推动巨灾保险法的起草从而提供设立巨灾保险的制度保障。但知情人士称,这项动议在短时间内不会成为现实。建立完善巨灾保险制度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对于中国这样的自然灾害频发国家来说,没有一个巨灾保险体系,很难做到进一步提升抵御各种严重自然灾害的能力。因此,必须从长计议,尽快建立完善社会巨灾保险体系。
出处
《商业文化》
2008年第6期46-49,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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