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分配不公,是近两年社会各阶层普遍议论的中心话题。分配不公的直接受益者一个体经营者和私营企业主阶层,为社会各界所瞩目。1989年3月至5月,我们对保定市个体(私营)经济(重点是个体,不含两县)进行了较为细致的调查。我们看到,在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内,客观上的积极作用与消极作用,主观上的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同时共存,相互交织,是一个生机与混乱并存的世界,急需加强管理和引导。我们认为,把个体(私营)经济纳入法制轨道,应该是治理整顿的基本目标之一,也是使国家财政收入转入良性循环的基本措施之一。
出处
《河北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1期23-28,共6页
Hebei Academ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