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有投资公司作为国家财政投资市场化运作的组织形式,在产权结构上存在多层委托代理关系、产权一元化、公司所有权虚化、公司制衡缺失等与一般投资公司显著不同的特点。其产权特征的特殊性不仅有体制和历史的原因,也有国有投资公司本身目标多元化、政府出资人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考虑以及担心国有资产流失等原因。从公司治理的角度看,要实现国有投资公司产权结构的优化和完善,有必要将国有投资公司定位于是以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而非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特殊企业法人,并将国有投资公司分为竞争性国有投资公司与非竞争性国有投资公司两类,实行分类治理,通过加强国有投资公司的资源整合功能和实现下属企业的股权多元化,达到完善产权结构、实现国有投资公司社会公益性目标。
出处
《经济体制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3期53-57,共5页
Reform of Economic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