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迅雷与美国电影协会的版权官司向所有的互联网视频服务商敲响了警钟,原本是一场渠道与版权方利益相关的合作变成了官司。在新的2008年所有的网络视频服务商,尤其是有一定规模的网络视频服务企业都不得不面对版权问题。网络电视不得不更加广泛与电视台等直播节目签约,视频分享和网络下载服务提供商加强与内容所有者之间的合作。一时间版权问题成为除网络视频牌照之外需要视频服务提供商解决的又一个重要议题。
出处
《计算机与网络》
2008年第10期32-32,共1页
Computer & Net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