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分类是认识客观事物最基本的方法。"类"在标示事物相似性的同时,也就显示出了不同类别事物之间差异性。藏府分类的依据有解剖形态和生理功能特点。分类必须坚持一定的标准,而且每一种分类方法必须根据同一个标准。人们可以按照实践的需要或研究问题的角度不同来确定不同的分类标准,但是,每一次分类只能按照同一个标准,否则就会出现分类重叠或分类过宽的结果。
出处
《山西中医学院学报》
2008年第3期2-3,共2页
Journal of Shanxi College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