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城乡生猪行政性收费不超过19元和17元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3月中旬武汉市物价局突击检查,发现部分部门对生猪产销仍有乱收费行为。该局重申城乡生猪生产、经营税费等行政性收费标准,分别不超过19元和17元。市物价局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乱收费,举报一经查实,举报人最高可获奖金2000元。
出处 《猪业科学》 2008年第3期16-16,共1页 Swine Industry Scienc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