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荀子一方面继承了在他之前"情"字的各种义项,另一方面又将"情"视为"好恶喜怒哀乐"的抽象概括,更是把"情"视为"性之质","欲"之源,是"恶"性的集中表现。荀子以"欲"释情,实际上并非片面的否定情,他已经看到了"情之欲"在社会发展中的推动作用,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巨大的进步。荀子性情思想的最大创新在于,把"情"与"伪"、"知"、"能"等知性方面的范畴结合起来相比较而言,"对心言性",从而使我们可以在性情交接出纳的运动之中,来把握"情"的提升、改造。另一方面,荀子以以"礼"则情而近于"法",这是脱离先秦儒家传统思想的轨范的,他并没有真正继承孔孟人学思想的传统,这为秦始皇在中国的暴政统治,乃至几千年的专制集权制度奏响了理论的先声。
出处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2008年第3期41-47,共7页
Journal of Beijing Youth Politic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