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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县民政局“四个一律”规范农村低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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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省临邑县民政局率先提出“四个一律”的原则,规范农村低保工作。一是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申报。对于申请享受低保的农村居民,采取村委会自查、乡镇(街道)督查、县民政局检查等形式,摸清其具体情况,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一律不予申报;二是查实情况不准的一律全部注销。对保障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核查一次,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一律予以注销。
作者 程振英
机构地区 临邑县民政局
出处 《中国民政》 2008年第7期59-59,共1页 China Civil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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