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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有屋顶的室内”全列入禁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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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海市有关部门近日透露,将通过立法,把禁烟范围从传统的“公共场所”扩展到“所有室内工作场所”,并逐步消除边走边吸的“游烟”现象。上海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透露,上海正在将控烟的政府条例上升到地方法规。目前,前期调研工作已经启动。此次控烟立法绝对不会流于形式,将给禁烟执法提供法律依据。
作者 刘建
出处 《海南人大》 2008年第6期45-4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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