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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审判工作切实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的通知》的理解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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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紧急部署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委的具体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迅速行动,以最快速度组织协调法院系统抗震救灾,结合人民法院工作,于2008年5月27日发出《关于依法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审判工作切实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作者 周海洋
机构地区 最高人民法院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3期19-20,共2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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