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上海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一些方便市民生活的网上购物、在线商旅服务、人才服务、数字娱乐、移动商务等多种电子商务业态相继出现。但是,电子商务领域的虚假信息、交易欺诈、售后服务不到位、网购产品质量难以保证、网上支付风险、个人信息网上泄露等侵害消费者的情况时有发生。而相关制度、规范的不明确和不健全,导致监管措施难以到位。由于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业态和经济活动,原有的组织体制、管理方式和运行模式与电子商务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需要新的制度设计和法规保障。6月17日,《上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草案)》提交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如何在虚拟网络中增加交易的“安全系数”成为审议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