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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标下教师课堂教学行为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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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语文课程标准》提倡“学生是学习与发展的主人。语文教学应该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爱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充分激发学生的自主意识……教学内容的确定、教学方法的选择、评价方式的设计.都应有助于这种学习方式的形成。”所以,教师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关注学生的学习需求.创造条件.让学生在课堂上拥有一定的选择自由度.
作者 凌春璐
出处 《小学教学研究》 北大核心 2008年第7期17-1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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