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壮剧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品种多样,驰骋桂滇城乡。继200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的壮剧被列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后,2008年6月7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申报的壮剧又被列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研究壮剧,挖掘、整理壮剧,保护和传承这一文化遗产,是壮剧文艺工作者的责任与义务。真实是修史的基本原则,是史家的核心理念,也是文化学者应有的品格。挖掘、整理壮剧文化遗产亦应如此。唯有真实,我们所做的工作才能成为自我生命价值的组成部分,否则,只能是点缀生命的花边。曲六乙教授在《云南壮剧史.代序》中重提这些"常识",是有意义的,特别是在学术造假和文化幻象层出不穷的今天,更值得我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