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1912年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最早提出了创新的概念.并将其定义为“创新就是生产函数的变动,而这种函数是不能分解为小的步骤的”。他认为.创新是企业家对生产手段的新组合.“生产意味着把我们所能支配的原材料和力量组合起来。”美国学者富丽克斯认为,“创新的实质涉及到两个领域的结合——技术领域和商业领域”.“创新是引入新技术、新工艺、新服务和新市场以及新组织管理形式的结果”。
出处
《上海企业》
北大核心
2008年第4期30-32,共3页
Shanghai Enterpri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