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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处理问题也要注意回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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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是一名市人大代表。去年,我的表弟因企业经济往来和别人有些纠纷,闹上法院。法院判下来,我感觉不太公正,就以代表身份对法院关于本案的判决提出一些意见。建议交到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代表联络室的工作人员劝我收回意见,理由是涉及代表本人及其亲属的案件,代表要回避。我不太理解,代表不是可以参与管理本地区方方面面的事情吗?代表又不直接处理问题,为什么还要回避呢?
作者 李富东
出处 《辽宁人大》 2008年第7期35-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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