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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纳税调整及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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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
作者 金玉萍
出处 《中华会计学习》 2008年第6期39-42,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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