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我国2005年510家股改公司为样本,分析了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对流通股的对价形式、对价大小以及非流通股东的承诺方式,对非流通股东支付对价的决定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认为:公司非流通股比例越大,非流通股愿意支付的对价就越多;公司净资产越高,非流通股东愿意支付的对价就越高;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越高,非流通股东愿意支付的对价就越高;非流通股东禁售时间越长,非流通股东支付的对价就越少。
出处
《四川经济管理学院学报》
2008年第2期36-39,共4页
Journal of Sichuan Economic Management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