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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物与遗忘物的区分及其法律意义 被引量:11

On Difference Between Lost Property And Property Forgot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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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遗失物是占有人确定但丧失了占有的动产。遗失物与遗忘物具有一定的相似性或相同之处,但也存在明显的差别。在民法理论与实务中,应将遗忘物作为遗失物的特例,给予不同于一般遗失物的法律规定。
作者 谭启平
机构地区 西南政法大学
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4期23-25,共3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5

  • 1马新彦.《英国财产法与判例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7页.
  • 2黄太云 滕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与适用指南》[M].红旗出版社,1997年版.第96页.
  • 3陈兴良.《刑法疏议》[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93页.
  • 4吕卓.浅析遗失物与遗忘物的界定[J].理论月刊,2004(7):114-116. 被引量:1
  • 5谭启平.《建立遗失物拾得人报酬请求权和附条件所有权制度的理论思考》,载《中国民法年刊》(2004),法律出版社2006年4月版,第309-325页.

共引文献76

同被引文献30

引证文献11

二级引证文献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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